一、 依據本縣112年3月14日召開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術性向【數理暨語文類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籌備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 案內申請對象為112學年度入學本縣所屬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學生,請各校協助將本簡章公告於學校網頁,並轉知及鼓勵國三學生報考。